相反地,上海亲子鉴定从实体法上保护当事人隐私及维持家庭和平完整的观点,以及诉讼上手段必须与目的衡量,不能为了4认定事实而消耗过多利益的要求下,采行亲子鉴定,可以避免不断挖掘当事人私密的危险。同时,在亲子纷争的处理程序中,当事人的情绪纷乱,讼争性及相关人的法律关系亦呈现高度的变化及流动性,与其针对看不见的血缘关系相互争执,不如采取各方均能信服的科学鉴定平息纷争①。是故,运用亲子鉴定,不但能使身份关系的纷争提早落幕,也有助于当事人人际关系的顺利调整。
上述各说上海亲子鉴定事件上的角色定位,之所以有不同的诠释,乃是基于不同的立场与不同的价值判断,可以说均有其坚强的论据。如何整合各方利害冲突并保护法益,以达法律目的理想状态,有待进一步的研究。然而在探究上述问题之前,必定遭遇可否强制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的难题。欲对当事人或相关的第三人进行血缘鉴定,特别是DNA鉴定,不但在抽血时可能侵害个人身体自主权,同时DNA中所具有 个体极为详尽的信息,较之过去血液型的信息,何止千万倍。DNA资料的不当滥用,将造成个体隐私难以弥补的伤害。
2022-01-22 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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