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亲子鉴定有二种:一为经生父任意认领或抚育或经强制认领或其生父与生母结婚等,从而与生父间具有法律上之亲子关系之非婚生子女;二为未经生父任意认领或抚育,亦未经强制认领而其生父与生母又未结婚,从而与生父之间不具有法律上之亲子关系之非婚生子女。
前者称为准婚生子女,后者则为事实上亲子鉴定之非婚生子女④。此等事实上之非婚生子女为本身之利益,得请求生父为认领,当生父拒绝认领时,即生争执。此时必须藉由国家之力量,依《民法》第1067条由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法定代理人,于一定期间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生父其为父。
2022-01-22 17:10:21
Copyright © 2020-2025dnafls.com 基鹰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61495号-3 网站地图|sitemap.xml